保险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那么,2015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呢?

  据了解,3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1808元/月提高到2030元/月。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多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随之提高,失业保险金上调到1624元/月。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3%,按照新标准需缴费60.9元/月(2030元/月×3%),其中用人单位缴2%(即40.6元),职工缴1%(即20.3元)。失业救济金也上调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624元/月。

  深圳失业金领取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参保人被企业辞退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深圳失业金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