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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积金约定提取到账金额与上次金额不一样

  公积金约定提取到账金额与上次金额不一样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

  1、由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及时导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充足,从而导致两次约定提取金额不一致;

  2、由于个人提取事项临界提取额度上限,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剩余提取额度,从而导致两次约定提取金额不一致。

  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到账是什么原因,如何处理?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应于当日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以下六种情况:

  1、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2、提取事项的可提取额度已经提完,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3、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单位经办人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

  4、由于公积金用卡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公积金用卡,激活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5、公积金用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办理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6、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在【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页面中,“公积金约定提取信息”中的“当前状态”调整为“启用”即可。也可携带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