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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信息的通知

  川省公<2019>29号

  各缴存单位:

  为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加快完成省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缴存单位与缴存职工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口标准》(简称“双贯标”)要求,缴存单位及职工应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中心官方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单位信息采集表》和《职工信息采集表》(注: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只需填报《职工信息采集表》)。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并将填好的电子表格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愿缴存职工签字确认)后的纸质表格同时报中心科技科。

  三、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专人填写表格、完善数据,保证所有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资料报送工作,确保后续相关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咨询电话:028-86745567、86746567、86747567、86754230

  特此通知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