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工程一切险

  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建工一切险”附加的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财产损失有免赔额的规定,数额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2‰计算,具体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同时,虽然该附加险对人身伤亡一般不规定免赔额,但就保险人对于同一原因发生的一次或多次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设有赔偿限额,共分为四种情况,包括:每次事故中每个人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身伤亡总的赔偿限额;每次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对上述人身和财产责任事故在保险期限内总的赔偿限额,保险费即按总限额计算。

  工程一切险对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工程一切险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