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三明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三明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一)申报材料: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的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关系书面材料。

  (二)办理程序: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五日内将个人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经办机构五日内告知本人。

  (三)收费标准:无收费

  (四)政策依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五)表格下载:无

  (六)联系电话:8226412、829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