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赤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便民服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遵义市、赤水市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传播风险,全力预防和阻断毒源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赤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暂时关闭,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办理和预约服务。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现就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特殊政策

  (一)延长参保缴费时间。

  1.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延长至2020年2月底(如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征缴期延长至2020年3月底。

  2、城镇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1月、2月均未缴费的参保单位,其职工住院医疗待遇不受影响,个人账户待单位实际缴费到账后再予上账。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待基数调整后统一上账。

  (二)及时保障待遇。

  连续正常缴费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均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待遇。

  (三)延长医保报销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进行报销,因疫情影响延迟申报的,不受申报时限的限制。

  (四)方便特殊病人购药。

  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的参保人员,可在所定点医疗机构按处方规定配取购买3个月药量的药品。

  二、改进业务经办

  (一)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基数申报(养老保险不在遵义市内参保单位)、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等业务,实行网上办理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肖雪,QQ:63675163,QQ群954877110,电话17885359490预约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证明材料。

  (二)个体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续保业务。联系人:商涛,QQ:309929700,电话:18212073360。

  (三)门诊特殊疾病的咨询、特殊药品的审批、异地急诊就医备案业务。联系人:李萍,QQ:1159718202;电话:18985254590。

  (四)基金拨付等财务相关业务办理方式。联系人:赵红,QQ:601946473;电话:13708511171。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联系人:商涛,QQ:309929700,电话:18212073360。

  (六)2020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关注“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选择“灵活人员医疗缴费”或“城乡居民缴费”进行个人缴费。

  (七)就医密码网上重置业务。

  1、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关注“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选择“社保卡服务”,重置社保卡密码。

  2、身份证+密码就医重置。关注“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选择“身份证密码重置”,重置身份证密码。

  (八)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1、赤水市参保人员在异地确诊或确认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滞留异地或因工作等原因前往异地期间因病需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可通过电话、微信、QQ、传真等方式完成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可直接记账结算。

  2、异地参保人员在赤水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确诊或确认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因未备案等原因无法直接记账结算的,一律先行救治,患者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市统一组织清算。

  3、联系人:陈霞,QQ:871648841;电话:18085248708。

  特此公告

  赤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