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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六市金管〔2020〕40号

  全市各缴存单位: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六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7,191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等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298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仍按六安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计算。即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32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31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8元(单位和个人各为69元)。

  二、符合调整条件的缴存单位可依据本《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