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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1、贷款申请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

  2、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按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含〉,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其工资收入按调整后缴存基数计算。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及住房套数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贷款申请人不受户籍地限制,武汉、合肥、南昌、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异地贷款申请人限长沙行政区域户籍。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自住房。

  三、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贷款申请人须在还清商业住房贷款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暂不接受异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