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阳光人寿新品安康保,保障你的健康与养老

  投保须知

  主险:阳光人寿安康保两全保险

  附加险:阳光人寿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

  交费期间:5/10/20年

  保障期间:至88/99周岁

  等待期:180天

  保障内容

  一、疾病保障:

  1、30种轻症重疾分为五组,每组每次最多理赔一次,五组最多可理赔五次,每次按附加合同的20%基本保额给付,每次的轻症重疾理赔后合同继续有效。轻症多次给付已是市场趋势,该项保障中规中矩。

  2、80种重大疾病一经确诊按以下三者较大者给付:

  (1)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3)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三种理赔金额表明会有保费超过保额的情况出现,一般是高龄投保会出现此现象,建议尽早投保。

  3、10种少儿特定疾病一经确诊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轻症重疾保障停止。少儿特定疾病的保障设置也适合儿童投保,比成人投保多了一重保障,更具针对性。

  二、身价保障:

  1、一般身故:

  (1)未满18周岁,按主附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300%给付。

  (2)已满18周岁(含),按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①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③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2、意外身故:

  (1)未满18周岁,按照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300%给付。(2)已满18周岁(含),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多倍的身故保障比市场上的一般产品要高,无论是对成年人或未成年人都很好的提高了身价保障。

  三、满期金:保障期满,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可以作为一笔可观的养老补充,较高的满期返还一定意义上达到了有病治病无病养老的目的。

  四、豁免:被保险人确诊轻症重疾或少儿特定疾病可免交主附合同的余期保费。

  如图示例

  小编寄语:保险宁可千日不用,不可不备!趁风险还未来临,让保险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