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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温州市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家政服务业直接面向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息息相关,与社会和谐密切相连。随着“二胎”和人口老龄化时代的来临,家政服务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诚信管理,提供家政服务质量不高,甚至出现伤害事件。为强化家政从业人员整体素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各方权益,推进家政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试行温州市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家政从业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建立人员诚信档案。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

  2、《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发改社会〔2017〕1293号);

  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

  三、主要特点

  一是意见明确家政培训任务:2019年,完成各类家政培训10000人(其中市区5000人,各县(市)5000人)。

  二是《意见》围绕岗前培训和诚信档案建设进行政策制定,着力于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和诚信制度建立。

  三是把家政从业人员自愿参加岗前培训原则和政策鼓励相结合。明确规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其他工种的家政技能培训,持有信息卡后方可给予培训(鉴定)补助。同时,设立政策缓冲期,补贴挂钩政策延期至2020年1月1日实行。

  四、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市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作为建档对象,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岗前培训和建立诚信档案:。

  1、岗前培训内容:培训内容针对家政服务岗位实际,主要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操作、基本法律知识等,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6课时(2天)。

  2、岗前培训补贴标准:按每人200元给予培训机构岗前培训补贴。补贴发放依据《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试行)》执行。

  3、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从业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发放家庭服务信息卡并建立诚信档案。个人诚信档案按照“一人一档一卡一码”的原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卡编码、所在家政服务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考核结果以及培训过程管理台账和其它需要存档的材料,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4、维护家政人员诚信信息安全:市家庭服务市场负责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运用和维护。系统数据库存放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纳入我市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并逐步与全省家庭服务信息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促进家庭服务诚信体系建立。

  五、解读机关

  《关于试行温州市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