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乐享无忧保险条款详解
市民购买太平乐享无忧保险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于不了解的内容要咨询清楚,防止理赔时有争议,下面我们详细看看太平乐享无忧保险条款详解。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可享有1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日为等待期。如果本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90日均为等待期。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2;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5的机动车16;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7;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1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9。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0。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