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广东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企业、职工同受惠!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其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去工作、收入终端、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缴存失业保险,其失业保险缴费金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但现行我国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较高,很多企业无法承受,企业成本较高,因此我国政府决定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企业成本,广东省也不例外。

  为了切实减轻广东省企业负担,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去、降、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经广东省政府批准,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广东省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这是自13年以来广东省第二次下调费率。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广东省失业保险费率低于全国统一费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按15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30万测算,2016年预计广东省可减少企业缴费53亿元,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