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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宽限期和终止期有什么不同

  随着商业保险的普及,购买保险为自己提供保障,随便作为一项投资成为很多人的选择。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专有名词,例如保险的等待期、宽限期、终止期等等。那么,保险的宽限期和终止期有什么不同呢?

  保险宽限期是在分期缴费的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期交纳第二期或以后任意一期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时间的缓交宽限期。

  保险终止期即保险合同失效并终止的时期。

  宽限期与终止期的不同

  宽限期一般为60天。也就是说如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交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交费宽限期,这里要注意一个细节,这里的60天就真的只是60天,并不等于2个月,往往有投保人会误认为60天就是2个月。

  终止期是投保人在宽限期内不仅没有交纳保费,而且在宽限期过后2年内也没有交纳保费,由此保险合同进入终止期。

  保险宽限期和终止期内,对所购保险各有什么影响?

  在保险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但在赔付保险金的时候会把欠交的保费扣除,即受益人最终得到的是应赔金额扣除这次未交保险金之后的部分。

  当保险合同到了终止期,那么保险合同自然就失去了效力。

  宽限期和终止期的不同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1、如非必要,请您竭尽所能的在保险宽限期内交纳保费,因为在这段时间内交纳保费不会对您造成任何损失,相反如果没有交纳保费,就会进入“中止期”,即宽限期过后的2年内。在这期间如果想续交保费,不仅手续费杂,还需要重新体检、补交利息、重新开始观察期等诸多要求和条件,相对于宽限期内交纳保费代价太大,所以小编建议:除非是想退保,否则即便是借钱也要在宽限期内交纳保费。

  2、当保险合同进入终止期,那就说明已经没有转环的余地了,到了终止期的保险合同是不允许再次续保或者续签的,这时候往往有的投保人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殊不知这也是不明智的选择。因为即便是终止期的保险也是有其现金价值的,如果您对终止期的保险置之不理,就相当于您在把自己的钱免费借给保险公司使用,并且不会产生丝毫的利息,如果资金较大,相反还会影响您的资金周转。所以对于到达终止期的保险,要在尽短的时间内完成退保,彻底解除与保险公司的所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