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华泰金麒麟少儿重疾险:31种重疾+10种轻症+3种特定疾病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28天)至17周岁,最高可续保年龄为2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额规定:最低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多投时应以5万整数倍递增,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为20万

  保险责任

  31种重疾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患重疾的一种或者多种,退还所有保费(不计息),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患重疾的一种或者多种,按约定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10种轻症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患轻症的一种或者多种,不承担轻症保险金责任,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患轻症的一种或者多种,按约定给付基本保额的20%,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种特定疾病(1。白血病2。重症手足口病3。严重川崎病)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患特定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退还所交保费(不计息),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患特定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按约定给付150%的基本保额。

  注: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