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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二种途径

  运用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二种途径

  一、申请按月扣划:贷款发放后,本人须偿还贷款银行首次月还款额,中心系统确认银行成功扣划之后方可办理按月扣划业务。

  注:当月申请,下月扣划。公积金余额须满足扣划六个月以上方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贷款发放满一年后,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其中用于偿还部分贷款的,只能提取公积金上一年度缴存款额(五千元以上)。用于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除利息外的所有金额。公积金金额不足以全部偿还贷款的,差额部分应先到贷款银行柜台办理手工还款,剩余部分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扣划手续。

  注:因银行月底结转、中心信贷系统月初结转,每月25日至下月2日(节假日顺延)之间不办理本业务,敬请谅解。

  三、办理本业务所需资料:申请人身份证、还款存折(卡)帐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申请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配偶或共同人)须到中心当面签字办理

  五、按月扣划与提取上一年度缴存款额二项只能选其中一项。

  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抵押手续需准备的资料

  (地址:城站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进门正对面窗口)

  (一)办理预告登记抵押:携带借款人与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中心提供的资料,办理完后将受理单与交费绿色联单送回。

  (二)办理房产抵押:携带借款人与抵押人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房产证不复印)和中心提供的资料;房产是共有的,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办理完后根据受理单上日期将他项权证领到后与交费红联单(湖北省非税收票据)一并交回。

  (三)借款人、抵押人须到场当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