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宿迁市关于市级部分社保基金存储银行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宿财社〔2020〕51号

  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市级部分社保基金存储银行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此次招标存储社保基金1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亿元、职工医保基金6亿元。存储期限为三年(含大额存单存储)。

  在宿迁市区范围采取招标进行公开遴选,确定8家银行进行存储,每家平均存储1.5亿元。如有得分相同的银行,以“贡献度及与市财政合作情况”得分高的为名次较前者。

  二、投标人资格

  在宿迁市区范围内的市级银行机构(每家银行的下设分支及以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金融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须是在宿迁市区存款总余额在50亿元以上的银行,存款总余额以市银监部门提供的2020年度4月底统计数据为准(该统计数据由采购人提供);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存款年利率需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以上;

  (五)投标银行需将中标资金全部存储在市区范围内,不得转移至外地;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得联合投标;

  (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保障。

  三、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人民大道1号宿迁市财政局217室,联系电话:84363079。

  (三)领取招标文件:符合条件的银行在报名时提供《参与投标确认函》(由在宿迁市的法人或法人在宿迁市的最高级别分行填写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应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到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述标地点:市财政局3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开标及现场述标(全权代表应当是《授权委托书》注明的被授权人,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每家银行参加开标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六、中标通知

  对中标银行,我局将以正式文件告知中标情况及所需办理的相关事项。

  七、后续管理

  市财政局将对中标银行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出现运营风险、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的中标银行予以更换,根据本次招标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在未中标银行中递补银行,不再另行组织招标。

  本通知即为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书面告知。

  宿迁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