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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信息简易共享查询系统

  交强险理赔信息简易共享查询系统操作

  (一)在简易系统的理赔信息界面上输入查询条件,可以同时或单独输入保单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四种查询条件,即可查询出匹配的车辆信息。这四个查询条件只支持精确匹配,不支持模糊查询,输入内容不区分大小写。如果输入多个查询条件则所有满足任何一个查询条件的纪录都会列出。车牌号输入方式应为粤BXXXXX(如粤B12345而不是粤B-12345/粤B•12345)。

  (二)如果有符合查询条件的记录,将会在查询条件下方窗口显示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双击正确的车辆信息,系统将会在右边窗口显示有责的赔付记录和相关浮动费率情况。

  (三)查询到车辆信息并进行核对后,即可打印出“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打印后需由经办人员(出单人员)及投保人签章确认。“告知单”的打印日期必须和投保人签章确认日期一致。

  (四)如果在使用保单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四种查询条件中任一项查询条件,所查列出的车辆信息没有一条信息符合承保车辆情况或没有车辆信息列出,请完整、准确的输入保单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四项数据再次查询,进行再次确认。如果仍然没有符合记录,这种情况应为新保或续保上年无有责事故。如果客户能提供公司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上年承保公司名称和上年承保的保单号),即可打印无事故责任下浮告知单,打印后由经办人(出单人员)签字和客户签章。“告知单”的打印日期必须和投保人签章确认日期一致。

  (五)系统中无法查询到信息且客户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保单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则视为新车投保,在交强险投保单特别约定栏统一注明“本车首次投保交强险”,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