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养老保险最低标准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