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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快速增长,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凸显,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紧张也逐步凸显。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从年初的89%上升为94.23%,贷款资金流动性非常紧张,给资金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为积极应对贷款资金流动性风险,同时,按照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2018年工作要点中“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85%左右”工作要求,2018年10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长金管委【2018】5号文件对我市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一、为什么要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1、异地贷款发放量占比较高。自2015年初以来,我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房地产“去库存”的要求,陆续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北上广深以及周边城市、省内地州市等公积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7.06亿元,占全年发放额80.65的9%;今年1-10月,发放异地贷款6.48亿元。

  2、异地贷款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由于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没有联网互通,推行异地贷款政策需要双方合作城市签订合作协议,进行缴存互认,申请人有关信息核实相对较困难,且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贷款逾期现象相对较高,处置也比较困难。

  3、重点支持本市职工刚性购房需求。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应重点支持本地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刚性购房需求。

  二、为什么将原不限购地区浏阳市、宁乡市纳入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调控政策。

  1、实行同城同政策促进制度公平。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等文件要求,浏阳市、宁乡市未纳入房地产调控限购区域。在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出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未将浏阳市、宁乡市纳入调控范围,不利于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统一管理。

  2、浏阳市、宁乡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运行已收支失衡。因两地不属于限购地区,贷款需求比较旺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激增。2018年1-10月,浏阳市、宁乡市贷款发放户数分别为1988户、1844户,发放金额分别为8.10亿、8.06亿,在全市占比分别为9.8%、9.7%。而在同时段浏阳市、宁乡市缴存金额分别为6.04亿、4.98亿,在全市占比分别为6%、4.9%。缴存金额与贷款金额已远不能满足贷款发放量。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