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惠州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

  二、财政负担标准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的10元由省承担5元,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2.5元。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35元后,各级财政负担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负担35元,省财政负担37.5元,市财政负担33.75元,县(区)财政负担28.75元。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工作,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协同做好配套资金的测算和安排,及时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补助资金;社保经办部门要按文件要求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部分要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各县区的发放落实情况于7月25日前分别书面报送市人社局及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