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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相关业务的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我中心委托各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部实现自主核算,公积金贷款扣还款时间由以前的对日扣款改为固定日扣款,并由中心办理相关贷后业务。因中心业务系统设置要求,贷后相关业务在固定扣款日前后三天不予受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贷后业务包括:提前还款(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款)、变更还款年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银行卡号、变更联系电话等。

  2、中心确定各委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的固定扣款日时间安排:

  浦发银行:每月10日;徽商银行:每月15日;

  交通银行:每月21日;其他银行:每月20日。

  3、中心不受理贷后相关业务的时间安排:

  浦发银行:每月7日-13日不受理;

  徽商银行:每月12日-18日不受理;

  交通银行:每月18日-24日不受理;

  其他银行:每月17日-23日不受理。

  特此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