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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以房养老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把已经付清贷款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数据统计和精算,综合考虑房主的年龄、预期寿命、房产若干年后的价值等因素,定期发给房主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房主去世后,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金融机构所有。

  那么想要享受以房养老的这种养老服务想要具备哪些具体的条件呢?首先第一点就是需要拥有自己的产权房,而且这种产权必须是全权拥有的,而且还要保证老人和自己的子女是分开住的,如果是居住在一起,那么老人去世之后银行就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这也就意味着一起居住的子女们将没有地方可以住了,所以这种方式主要是适合独居的老人,同时对于房屋的价值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对于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的老人或者是房子的价值很低的老人就没有办法享受这种以房养老的待遇了。

  以房养老的方式并不是我国首先出现的,在世界的其他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实行了这种服务,例如美国、加拿大等等很多发达国家就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是在我国还是处于发展的阶段。

  “有房老人”的七种养老模式:

  1、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2、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

  3、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

  4、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

  5、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

  6、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缴纳房租和养老。

  7、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