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3、进行剖宫产生育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城市案例:

  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