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补交社保流程

  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补缴;工伤、生育不予补缴;已离开单位人员失业保险不予补缴

  《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1月1日的人员:

  (1)以下材料之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2、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或《民办教师备案表》;

  3、补缴失业保险早于2005年10月的人员:提供《杭州市失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名词解释】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